外面有以个在逃的凶手,对于目前的尼尔来说,最安全的地方就是大学校园。

    正如俗语所说,好奇心会害死猫。

    可诺斯街的夜晚一向热闹。

    尼尔低眸,对保罗说道:“我也要去河岸区,顺路一起走吧。”

    他眼下就想找刺激,烦透了现在,无聊,凌乱,颠倒,却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只不过是背景经常变换,有人上场,有人下场,如此而已。

    无所谓开始,日子毫无意义地积累,一种永无休止的、单调的累积。

    “正好吃顿晚饭。”保罗兴致勃勃的说道,“我听说有家酒馆不错,可以听民谣,岗特斯镇的民谣都很有特色,跟蒙塔纳州别的地方都不一样。”

    显然他虽然感到意外,但也是不想在食堂吃饭,然后在寝室度过这个夜晚的。

    尼尔走向卧室,“我先去换件衣裳。”

    尽管天暗了,路灯亮了,可太阳还没有彻底离开,算不得夜晚。

    尼尔和保罗走在小镇的街道上,追随着潮湿的风向南走去,密斯托克河上的苏彭斯大桥依稀可见,他们再过一个街口就到了诺斯街。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觉得岗特斯的空气特别清新。”保罗深呼吸一口空气,展开手臂站在路灯下,突然就笑了,“我现在的动作是不是像个傻子?”

    尼尔道:“看在刚才那顿晚餐的份上,我不会这样说。”

    “原谅我很少这样……自由。”保罗收起手臂,插兜走在街道上,斟酌着用词。

    尼尔笑了笑,没有说什么。

    在成为室友的第一天,保罗就对尼尔说过自己的背景,没有丝毫隐瞒。

    他是大都会人,父亲经营了几家银行,典型的上流社会出身,长辈都是德兰大学的校友,而他上了一年德兰大学法学院,转学到密斯托克大学。

    想叛逆,又不想拒绝家里给的金钱,只能折中过活。

    密斯托克大学其实也是他母亲的选择结果。

    “至少不是德兰大学了。”

    保罗心态还是好的,可尼尔觉得他的叛逆更像是撒娇,因为他头上有个完美流水线出来的哥哥,娶了门当户对的妻子,而且事业有成。

    “说句实话,我想就在岗特斯镇定居。”保罗突然又说道,“大都会的天从来都是灰蒙蒙,就算在晚上也看不见星星。”

    尼尔望向天空,原来夜晚此时真正来临了,繁星漫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