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确摇了摇头。

    王巨说道:“我估计最少在六千万石,多可能达到一亿石。(〔(”

    “有这么多?”

    “蔡公,你再仔细地想一想。”

    宋朝户数直逼一千八百万户了,这只是户册上的户数,实际户数可能还得增加一两百万户。这些虽是隐户匿户与生蛮,然而他们同样是大宋的百姓,同样在生产或消耗。

    随着石炭开采量的增加,各方面都在使用石炭了。特别是王巨在庆州的举措。如今正式蔓延到全国,包括蜂窝煤与壁炉。壁炉只有北方百姓在用,没钱的人家,则就着石炭,搭一个暖坑。这是取暖作用的。

    还有做饭的功能。农村人无所谓了,烧各种庄稼的秸杆,城市百姓原来也烧秸杆,同时搭配着木炭,或者木柴,所以宋朝两税中有一项单位,束,也就是草,不仅是喂马的,还有用来做饭之功用。

    然而现在渐渐被蜂窝煤取代。并且这项产业养活了不少人。

    它使用的范围就太广大了,不但北方城坊户,南方城坊户也普遍地使用石炭做饭。

    这是无烟煤的,至于烟煤使用同样广泛,各种冶炼,就连一些陶瓷器作坊,也开始使用了石炭。不提这个工业用煤吧,就是这个民用用煤,宋朝那么多人口,一年得消耗多少石炭?

    而且从另一个方面也能看出来。现在的石炭产地主要还是在北方,特别使用了火药后,随着开采技术提高,一石出坑价格已经下降到不足二百五十文。如果运输条件落后,则一石只有两百文,当然,到了百姓手中还维持在三百五十文左右。然而南方却不止了,象是泉州与广州入港价就接近了三百五十文。

    实际这个价格真有些坑人,但没办法。这时代只要沾到笨重二字,一个运输成本就是惊人的数字。

    正是因为它的价格比较高,彼岸每年也运许多石炭过来,主要就是广州,次之泉州,原先一年只有几十万石,现在每年专门运输石炭的船只达到了六十艘以上,重量达到了近一百五十万石。

    因此王巨这个估计,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然而有了这个数据,就有了下面的问题。王巨继续说道:“陛下,臣以最少的数量计算,如果这些石炭全部由私人经营,朝廷只负责二分抽解,朝廷会得到多少收益?再加上商税呢?”

    有可能后人对宋朝的矿税不清楚,宋朝坊矿分为国营与私营两种,国营的就不计算了,私营的则要交纳课解,原来因为课解混乱,往往能课五分以上。

    王巨提议了坊场河渡制,王安石进一步地改良。最后将私人的课解确定为二八分制,也就是出产十石石炭,朝廷课解二石,余下八分归私营矿主所得。彼岸的坑矿制度也是如此,课解后,才根据课解后数量征收商税。但坊场河渡制时,在王巨提议下,朝廷将一些经营不善导致亏损或利润不高的坑矿同样承包出去,并且坑矿的承包年数时间最长。

    这个亏损不一定是人为的,人为的是经营不善,或者官吏贪墨,非人为的则是矿脉已经枯竭,挖不到矿了,那来的盈利?

    然而石炭不同,它不是混乱在岩石里的金属矿藏,以现在的技术甄别十分困难。

    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

    只要不出现重大事故,经营石炭不会存在技术性亏损。

    所以现在有许多官办的炭坑,当然,直接插手经营了,它的利润肯定比这个二分抽解要多得多。

    因此王巨用了这个比喻,就按少的算,没有官办的炭坊,全部是私人办的,只有二分抽解,六千万石石炭价值一千五百万贯,二分课解所得就会是三百万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