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万显山不滚,万显山依旧在吃饭。

    他动筷子,只管把鱼眼睛和鱼鳃部位的好肉挑走了,吃的很香,看的更香。

    因为他发现纯白鱼汤所蒸腾出来的热气,简直是把对面的美人烘托的更为美丽了。

    三年前佩珑才多大?十四五左右吧,胸脯子没挺这么高,屁股也没那么翘,往戏台上一站都没人看她,谁会吃饱了撑的去看她;

    人家崔莺莺和张生唱的快抱在一起,她这个小红娘趁机在边上打瞌睡。

    现在,现在真是漂亮多了,但凡戏班班主瞎了眼才会让她唱丫鬟,生的就是花旦的命。

    对于美色,他的垂涎一贯是不加掩饰,看到就是看到,下一步必定是掠夺回家,继续看。

    从他手里抢来的、丢走的不计其数;

    可把佩珑丢开以后,他却有些后悔,他发现自己舍不得她;

    他想把他的小姑娘弄回来。

    不过‘弄回来’这件事有难度,难度还不小。

    万显山就着鱼汤和美人下饭,白天与陈安年扯皮时攒下的一肚子红烧肉早就消化殆尽;

    现在他饿了,必得用一碗好米饭来抵饿。

    他吃着,王佩珑也不闲着,通过一顿晚饭摸清了他的路数;

    这人的路数就是捏着鼻子倒回来吃白食,能吃一回就一回,吃一回就赚一回;

    怎么看都是下三滥不要脸。没有错的,他就是这样的人。

    王佩珑脑中是一块大算盘,她闲暇时就会把算盘悄悄铺开慢慢盘算。

    她是有计谋的。

    她想自己心心念念的凤年是现在时,可面前这姓万的,那都已经是过去时了。

    过去和现在,这怎么能放在一起比呢?

    她可是想跟陈凤年一路好下去,好出个太太名头的人。

    这才刚回上海一个月,万显山就找上了门,还打着老相好的名头跟她翻旧账,这种行为跟逼良为娼劝人下海没什么两样,实在是非常让人恶心。

    王佩珑自小在戏班看人眼色长大,对于淫棍和伪君子的眼神那是相当熟悉,此时见万显山手里的筷子和调羹在饭桌上来回地不停歇,那眼神几乎有点色-欲攻心走火入魔的苗头,心情顿时恶劣地简直快要呕血,便是暗自留了个心眼,琢磨该怎么把这人好生地赶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