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此时,他不再怀疑了。

    潘大江已经透露出他所办的案子,严重程度不比自己低。

    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潘大江根本就不怕得罪地方上面的干部,该查查,该办办,该抓抓。

    这也是潘大江在省纪委工作的基本工作思路和工作原则吧。

    “潘组长,如果实在行不了这个方便,我也不会强求。”

    杨东明白潘大江的意思,自己这次亲自来,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

    如果实在事情不可为的话,那就没办法。

    但是杨东自己还有一句话没说,那就是自己已经三番两次的请求潘大江行个方便了,基本上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不说是人尽皆知的程度,至少也是主要干部清楚。

    如果今后因为没有及时双规这两名干部,而导致案子出现了什么纰漏,甚至出现什么负面情况,那么这个后果,杨东是不需要承担的。

    因为他已经努力过了,实在是事不可为,无奈啊。

    那你说到时候出现这种极端情况,会由谁承担这个责任?

    是本来就负责这个案子的杨东?还是原本和案子无关的潘大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