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微叹气,伯纳德扭动发条,将分针后拨十分钟。

    那家伙总喜欢迟到。

    而且不是一次两次,是常有的事。

    夜幕下的艾兰迪亚很繁华,到处是闪烁的霓虹灯,伴随着悠扬的晚笛声,渲染出一片安宁美好的氛围。

    人类的文明的光辉存于此地,除了冒黑烟的工厂和肮脏的下层区。

    伯纳德望着窗外,那家伙又做了什么无聊的蠢事?

    是给运粮队的驽马修马蹄、还是趁夜逃出军营趴母猪肚子上听胎动?

    无所谓了,那家伙就是怪人一个,怎么样都不稀奇。

    回忆起往事,他嘴角不经意勾起弧度,下一刻瞳孔微微收缩。

    “踏踏踏——”

    马蹄踏在石砖上的声音非常清脆,就像高地人的雷鸣战鼓,裹挟一种高昂的律动和狂热的节奏,载着车厢从视野死角的黑点由远到近。

    等近了才看清那是匹的棕色骏马,它拖拽着一辆涂有古怪红十字油漆的马车,右侧车棚则悬挂有一盏马灯,犹如刺破黑暗的利剑划开阴冷的雨夜,让摇曳的暖黄色光芒驱散照耀天空。

    唏律律——

    马车靠近车队,驭座上的男人用力拉住缰绳,微微弯腰,对着伯纳德歉意地笑了笑。

    “抱歉,希望我没有迟到。”

    他穿着医生打扮的白大褂,内里是接地气的马甲,和耐脏耐磨的卡其色牛仔裤。一头细碎的黑发后梳露出额角,像是个郁郁不得志的文艺青年,反正搞艺术的都喜欢那样打扮。

    借由煤油灯的暖光,伯纳德看出他有些疲惫,深陷的黑眼圈挂在眼睑。

    “……”

    伯纳德没有立即回答,他深吸气一口气,用力扳开车门,将厚重的军靴踏在石砖,昂首挺胸地冲来人喊道:

    “欢迎您的到来,尊敬的罗兰少校!向您致敬!”

    “嗯,伯纳德上尉,你是个出色的战士,现在——,”名叫罗兰的男人目光带有审视,从驭座上起身伸出皮鞋,“现在,你可以亲吻我的鞋底了。”

    “这是我的荣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