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原主。”

    旁边的女人突然拍了他一下:“哎小孩,你替我做件事,这给你。”

    她目光望着别处,连一个余光也没给陆一,手伸进钱夹里,随手夹了张钞票出来。

    陆一低头一看,二十块!

    他不动声色地打量这个原主记忆中的女人。对方发福不少,穿金戴银,一身名牌,活像个移动时装店。

    陆一没去接那钱。女人斜眉瞥他,完全没认出他来,他这尊容比路边要饭的还不如,女人觉得视线有被冒犯。

    “怎么,嫌少?”女人用力啧了一声,皱着眉头又挑了张五十出来,“一起拿去。我就这点现金了,真是,这年头,谁还随身带钱啊!”

    陆一没跟她客气,把二十和五十一块抽走,问她:“你要我做什么?”

    女人不大友好地将他引到会所的另一边,始终与他保持两步开外的距离:“看到那个穿阿玛尼的男人了吗?你把这张纸条给他,如果他问,你就把我指给他看。”

    纸条上是一串电话号码。

    陆一挑挑眉:“你怎么不自己去?”

    “你以为我不想啊?”女人不客气地翻个白眼,“那可是盛公子,没人敢惹,你没见他身边没几个人吗,他又不认识我,贸然过去只会得罪他。”

    她上下看了陆一一眼,很快移开目光:“你是哪个死者家属吧?钱给你,就当扶贫了。也不是我说,事情都过去两年了,你们怎么还指着这个慈善会吸血呢。”

    陆一不解:“我以为慈善会就是为了帮助死者家属走出困境。”

    “得了吧,该走出来的人早走出来了,现在还想着吸血的,跟蝗虫有什么区别。”

    陆一:“……”

    女人:“你别看这么多人,十有八九是来谈生意的,虽说死者为大,但死了就是死了,怪不得活人要往前走。——哎,你到底去不去,不去把钱还来,我找别人了。”

    “去吧。”陆一把钱塞进包里,低头咬住纸条——随后又就在女人震惊的目光中想起,他是个人。

    喵的!

    他默默反省片刻,把纸条吐出来,若无其事地蜷在手心,大步向穿阿玛尼的男人走去。

    男人是天生的衣架子,浅缟色上衣搭黑色长裤,脖间一根黄蓝白三色领带,极简的装束衬托得他宽肩窄腰、长腿修长。

    在这俊男美女如云的会所里,男人像一道光,令周围的一切都黯然失色。

    如果陆一看杂志的话便会知道,这男人是所有高端杂志的宠儿,一米九四的身高加上天铸神颜,整个圈子都以能得到他的一张照片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