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公鸡都不会比你起的更早。”‘眼睛’继续咒骂着,随后大门被整个打开,一个胡子拉碴、满脸憔悴的肥胖中年男性用手挡着照着进来的阳光,皱着眉头看向巴里特说道,“你这家伙怎么不去老丹尼那里吃猪杂?”

    “刚从森林回来,想吃点好的。”

    “你又活着回来了?”肥胖的酒馆老板上下打量着巴里特,“而且又毫发无伤?这世道还真是不公啊。”

    “每个人都这么说。”巴里特绕过中年男性,走进了酒馆中,“但人们却对此并无办法。”

    他走到一张靠窗的桌子前,伸手将窗户打开,让清冷的空气灌了进来。窗外有棵枯萎的栗子树,没有树叶遮挡的的树冠处,"chio"裸的显露着两个精巧的鸟窝。

    巴里特将倒扣在餐桌上的橡木椅子拿了下来,一屁股座了上去,“一杯黑麦啤酒、肉汁烤洋葱、还有你以前用蛤蜊、鳕鱼和蟹肉做的海鲜汤、一只塞满甜玉米和蘑菇的烤鸡,再来点奶酪和用牛油煎的厚片面包。”巴里特坐下来看着酒馆的老板,“如果有什么新鲜的东西,也可以来上一些。”

    他从昨天下午从迷雾森林回来就没有吃饭,空腹睡了整整一夜,现在的食欲和食量估计与食人魔的不相上下。

    酒馆的老板被人称作‘胖子唐尼’,但唐尼却并不是他真正的名字。天知道最开始为什么会有人这么叫他,反正一旦所有人都默认他是这个名字,那他原本叫什么就不重要了。

    唐尼同时也是酒馆的厨师,他的手艺十分不错,但是脾气不算太好,而且菜肴的价格在猪湾这种地方来讲,算是比较贵的,所以一般只有手头宽裕的冒险者才会来他这里吃上一顿。

    “发财了?”唐尼问。

    “一点收获,要不怎么会来你这个黑心的地方。”巴里特回答。能活着从迷雾森林回来的人,很少有空手而归的。

    “前两天有队冒险者从迷雾森林中抓到了一只近五米长的凶暴野猪,那可真是个大家伙,肚子里能轻松装下三个成年人,可真大!”唐尼说。

    如果你看到我们抓到的第二只霜虫,就不会这么想了。巴里特在心里说道。

    “我收了一条猪腿。”唐尼用手比划着猪腿的大小,“那条猪腿上的肉硬的像是石头一样,我借了个战锤敲了两天才把它敲软。我把猪腿肉和大蒜、洋葱、胡萝卜炖在了一起,到今天已经炖了三天了,要不要给你切一小块尝尝?”

    巴里特点点头,“来一大块,再给我配点酱汁,多加些罗勒。”

    “真希望我也能有你这样的好胃口。”唐尼挪动着他肥胖的身体,转身进了厨房。

    半盏茶的功夫,从酒馆的大门进来了一位穿着麻布长袍的三十多岁女人。女人进门之后,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户旁的巴里特。

    “巴里特先生?这么早?”女人朝巴里特打着招呼,“我还以为我眼花了呢,老板可从来都是睡到晌午过后才开门的。”

    “有生意上门,自然是没有不做的道理。”巴里特笑着说。

    “恶客上门,你总得应付不是。”厨房里响起一声叫喊。

    女人捂嘴笑了笑,“您点完了?那我给您看看去。”她转身朝厨房内走去。

    这个女人彬彬有礼的样子和整个猪湾的氛围格格不入,但巴里特对此已经习以为常。这个名叫卡米尔的女人听说是某个贵族家的千金,她的家族似乎还是那种颇有些历史的古老家族。

    不过,年轻时候的卡米尔和一个冒险者私奔了,为了躲避家族的追捕,这对恋人在狮鹫王国中辗转了多处地方,最终来到了猪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