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丰八年五月庚戌(十八日)。

    权知开封府蔡京、开封府判官胡及、推官李士良,坐贡院失火,救火不力,各罚铜八斤;承议郎、给事中兼侍读蔡卞、起居舍人朱服各降官一级,以贡院失火特罚。

    正议大夫、礼部侍郎李定,连降五级,自正议大夫,责授朝议大夫。

    相当于是过去的文散官阶,从六部侍郎直降到太常寺少卿、司农寺少卿或者尚书左右司郎中。

    对文臣士大夫来说,这已经重贬了!

    但这还没有完!

    御史台方面旋即上奏了大量弹章,挖了这么久的黑料。

    被关在御史台里的李定也想清楚了。

    干净利落的承认和交代了大量罪行。

    礼部、户部兴高采烈的和过年一样。

    因为李定承认,他在礼部、户部任职期间,贪污挪用了大量公使钱。

    你问他到底挪用、贪污了多少?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反正就是挪用、贪污了。

    于是礼部报告,虽然贼臣李定只在礼部上了五天班,但已经丧心病狂的挪用、贪污了一万多贯!

    而户部更是开开心心的报上了一个八万贯的数字。

    一次性就把户部公使钱的亏空,都给填上了。

    与此同时,李定还认下了,乌台诗案的时候,编造、诬陷、诋毁大臣的几乎所有罪责。

    那些但凡他能背的罪名,他现在一个人全扛下来了。

    背不下来的,他就甩锅给已经死了的王珪。

    说都是王珪胁迫他,指使他干的。

    除了乌台诗案其他元丰时代,他参与的大案,他也全部认了罪,顺便把责任都丢给王珪——全部是王珪逼着我做的!

    李定这么懂事,有司自然是高抬贵手了。

    所以,最后都堂上报,宰执们商议的结果是——朝议大夫李定,当坐贪污、构陷等罪,编管某州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