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迈克尔·卡茨却更加认可任天堂的权利金制度,收取高昂的权利金,并且把卡带制作权力收归精灵娱乐手中。

    他认为第三方游戏开发商目光短浅,有时候只靠审核是没用的。

    那群家伙为了利益,什么都做得出来。

    精灵娱乐好不容易打造出了一款成功的平台,那维护平台的良性发展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既然是他们费尽心血打造出来的平台,那赚取应得的利益也是理所当然的。

    销售分成,版权共享,应该向任天堂看齐。

    羽生秀树当然知道任天堂的权利金制度对遏制粗制滥造的游戏有用。

    但他却不想做第二个任天堂。

    因为精灵娱乐一旦习惯了权利金制度,就会和任天堂一样,变成一个趴在第三方身上吸血的怪物。

    最终只会和任天堂一样,搞的众叛亲离。

    两人最终在一番商议之后,决定参考任天堂的权利金制度,制定独属于精灵娱乐的第三方审核制度。

    卡带制作权利,版权共享,权利金,销售分成,这些关键条款,全盘向任天堂学习。

    但两人也都明白,不能为了利益竭泽而渔,必须和第三方游戏开发商共享利益。

    也不能随意利用手上的卡带生产权,来打压第三方游戏开发商。

    首先是利益上,权利金依旧收取,甚至比任天堂还要严格。

    不会学任天堂搞区别对待,为了拉拢大公司,或是对待关系好的合作方,就给予极大的优惠,对待小公司却收取高昂的费用。

    在精灵娱乐,只要购买了“精灵权杖”开发平台,通过审核,登录Pokeball2掌机的游戏,都是一个价格。

    但后续在游戏卡带销售上,精灵娱乐会根据卡带销售数量,对权利金按比例进行返还。

    一切按照销量说话,你的销量只要足够好,那返还的比例就越高,甚至全部返还都可以。

    反正精灵娱乐只靠卡带生产,以及销售分成就赚的足够多了。

    销量差,那就不好意思了,你游戏垃圾,就别怪我们返还的少了。

    没理由大公司开发出垃圾游戏,销量垃圾,却要少收钱。

    小公司开发出好玩的游戏,销量高,却因为高昂的权利金,结果却赚不到什么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