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声一响,大街上立马乱了,看热闹的人群立马一哄而散。

    再看刚才还嚣张跋扈的护卫领队,此时已经吓得跟个臭虫一样,趴在地上瑟瑟发抖。

    侯小歌这段时间也见过不少地主老财家的护卫,也就是些欺负欺负老百姓的主,碰见兵痞和黑狗子都是乖乖的。

    俗话说,胆小的怕胆大的,胆大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所以对待这些护卫你就得比他们更凶,更横。

    再说了,他们都要逃到秦省了,又不在络宁县本地,怕个鸡毛范家,干就完了。

    来到这个年代,见惯了鲜血和死人的侯小歌也不怯场,直接先下手为强。

    再说了,侯小歌的手枪可以连发,这么近的距离可不怕四五个拿着步枪的软蛋护卫。

    现实也正如侯小歌所想,随着自己枪声一响,这些护卫直接就萎了。

    “大伯,大哥,你带几个人把那个趴在地上的那个偷偷抓来,把他们地上的刀也收缴了。”

    看着趴在地上瑟瑟发抖,大声求饶的范家领队丝毫不乱,侯小歌赶紧指挥一旁的大哥抓人质。

    “哦!好好好。”

    侯欢迎和几个半大小子此时虽然也有些害怕,但好歹经历过土匪和溃兵的洗礼。

    听到侯小歌的安排后,几人仿佛得到了命令,麻溜的跑过去捡起地上的两把长刀,拖着护卫领队来到了父亲和小姑父跟前。

    “砰!”

    侯小歌眼睛尖的很,看见一个长衫中年居然躲在马车后面朝自己举枪。

    十米范围内,还有精神力加持,略等于只有五米。侯小歌子弹准的很,一发子弹就打在了中年人的手腕上,疼得中年人直接滚下马车。

    “啊!我的手。娘呀!疼死我了。”中年人捂着手腕,鲜血流了一地。

    正在这时,营地里的乡亲也赶来了。

    “养民,你怎么了?那个外村人敢打你。”族里另外一个族老带着四五十个汉子围了过来大声呼喊道。

    一时间,村里的近十把火枪,数十把砍刀把二十人的护卫队围了个水泄不通。

    “这位兄弟饶命,你家妮儿你带走吧!俺们认栽。”被抓来的范家掌柜捂着鲜血直流的手腕,脸色苍白的说道。

    “哼!刚才俺和俺爹好话说尽,还愿意拿钱赎人还都不肯,现在服了,你早干嘛去了。”侯欢迎梗着脖子红着脸,瞪着双眼一脸不服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