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晨道:“那可以再买点酒喝,醉的人就不会那么挑剔。”

    瘦瘦的男人道:“看来不仅卖烟,还卖酒,五粮液还是茅台?”

    唐晨道:“都没有,老村长倒是有不少。”

    瘦瘦的男人再次摇头,“太便宜,掉价。”

    他拿出一瓶就和一盒烟,“美国产的雪茄,一根也要五万。特供的茅台,有钱也难买。这样的烟与这样的酒,才配得上的身价。”

    客人显然并不买烟也不买酒。

    唐晨笑了笑,道:“穷人没那么多讲究,红塔山和老村长就好。当然,有杏花村更好。至于茅台,我一向不喜欢。”

    瘦瘦的男人道:“我可以将整个杏花村酒厂给,这样就可以喝个够,喝到死。”

    唐晨道:“我喝酒从不喝醉,更不喜欢醉生梦死。店要打烊了,客人若不买东西,请走远些。”

    “恐怕今天要晚些打烊。”瘦瘦的男人将手掌放在玻璃制成的柜台上,再拿起时,原本空无一物的玻璃上竟留下了一个手印。

    更为奇怪的是,玻璃的表面并无损坏,而是内部出现了崩裂。

    “丁家断肠掌。”唐晨嘴角略有不屑。

    瘦瘦的男子拱手抱拳,道:“丁家后人丁巡山,前来领教人屠疯子的血刀。”

    唐晨不耐地挥了挥手,打着哈欠道:“找错人了,这里没什么人屠疯子,或许应该去精神病医院。”他说着,准备将卷帘门拉下。

    丁巡山踏前一步,一掌将卷帘门打了回去,冷笑道:“我们在此观察了六个月,岂会出错。既然不愿承认,那我就得用自己的方法了。”

    就在这时,屋子传来一声不悦,“疯子,吵吵什么呢,还让不让我明天上学了?”

    丁巡山轻笑道:“她是的女儿吧,长得不错,我几次想对她下手,但都忍住了。”

    唐晨眯起眼,语气冰冷,“幸好忍住了,不然……”

    不然,十年前的血案便会再次重演。

    丁巡山退到屋外,点了根雪茄。

    唐晨也跟着走了出去。

    自白天秋小雨说起十年前的往事,他就知道平静的日子很快就会被打破,只是没想到仇人会来的这么快。

    “她妈妈是谁,六个月都没出现,该不会跟别的男人跑了吧?女儿怎么没跟姓,难道是跟别的男人生的?”丁巡山倒不像是来寻仇,更像是来八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