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现场唱歌唱久了,人会变得油滑,唱歌也滑腻起来。

    比如有些需要高音的部分,会通过其他手段规避一下,还有的需要表达情感的地方,也会很简单地划过。

    不去用歌声,而是用乐器去衬托。

    不为别的,现场有时候一唱就是一个多小时,这个时间说短不短,说长其实也不算长。

    尤其是对于专业歌手来说,可以接受。

    但如果是连续呢?如果是每天都要唱呢?

    那就不一样了,不由得你不滑腻。

    不然嗓子也会受不了。

    乐器则不同,手没那么容易受伤,手上的功夫反而还会熟能生巧。

    所以,大多像麻雀舌头这样的摇滚乐队,乐器会越来越好,时间久了甚至有种随心随遇的感觉。

    而唱歌嘛,就不一定每场都尽心尽力了。

    但这次不同,冯军几乎是拿出他所有的能量在唱。

    而乐手们也都发挥出自己的最佳水准,希望能给陆新一个良好的印象。

    很快,也就几分钟时间,整首歌唱完。

    一段尾声的旋律伴奏后,所有人都停下动作,现场也安静下来。

    冯军抹了一把脑门上的汗,即使是昨晚在舞台上他足够投入,也没有仅仅唱一首歌就出汗。

    听完歌,陆新问道:“这个歌是你自己写的?”

    “是的陆老师。”

    冯家答道,这算是他比较得意的一首歌,是五年前就写下的。

    以他现在的眼光来看,他能拿得出手的,也就那么两三首吧。

    而这首,又是其中最好的。

    所以,陆新说要唱最拿手的,他想也没想,吉他拨出的旋律就是这个。

    陆新又问:“编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