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军看了看自己乐队的几个成员,又转过头来问道。

    与陆新签约他是有心理准备的,不然陆新就算答应写歌,他们也买不起。

    至于以前为什么不愿意跟唱片公司合作,不愿意被约束是一方面,但只是很小一方面的原因。

    更多是因为,唱片公司一般都是要求他们自己写歌,自己唱。

    版权还都归公司所有。

    说白了,唱片公司只是出了个平台,帮忙录一下歌,却把乐队的成果拿走。

    他们自然不愿意。

    其他的地下乐队也是同样的情况,真正愿意去捧他们的公司是没有的,只是想碰个运气罢了,能起来当然好,起不来唱片公司也没什么损失。

    但与陆新签约却不同,以陆新的创作能力,以他目前所展示出来的歌曲质量,冯军觉得恐怕把自己的歌送给他,他都不一定会要。

    陆新笑了笑,伸出两根手指,“两年内,专辑肯定会出,不过工作室现在还在我老家的小城,希望你们不要介意吧。”

    冯家惊讶地问:“两年出专辑,陆老师没有骗我?”

    若是陆新真的答应帮他们写歌出专辑,不要说两年,就算是三年也等得。

    至于小地方什么的,那根本不算事。

    说起来,乐队五个人也大多是从小地方来的上京。

    只要能发歌,在哪里都一样。

    更何况,这是陆新啊,肯定是要去的。

    陆新点头,“两年,可以写在合约里。”

    其实在他的计划中,根本用不了两年,两年的期限,不过是个保险的说法。

    “好,我同意签约。”

    冯军兴奋地答应下来,不过随即想到还没有跟其他人商量,便抬头看了看陆新,又回头看看乐队的成员。

    “你们可以商量一下,商量好了跟我联系。”

    陆新看到他的模样,自然明白这种事不是马上就能决定的,便把地址电话给了他们。

    然后他就准备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