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正道向来信奉“恶有恶报”这四个字,在他的眼里,恶永远是见不得光的,也可能去主导社会,善才是社会的主导,而且他也相信善永远比恶要多。

    即便是冯明哲拖关系走门路,改了儿子冯善良的所有户籍信息,可是他所忽略的这本医学出生证明,却是确定冯善良真实年龄的铁证。

    “凌正道,过来一下。”

    刚刚收好这份医学出生证明,凌正道就听到隔壁房间的沈慕然喊自己,便连忙转身向隔壁房间去了。

    “沈局,有重大发现了?”凌正道见沈慕然在整理一大堆文件,便问了一句。

    “自己看吧,这是关于福隆公司的一些资料。”沈慕然说着,就将整理出的两份文件,递到了凌正道面前。

    凌正道接过文件打开,仅仅看了一眼,脸上就不由露出喜色,这可是一份为自己洗清冤屈的东西。

    眼前的这份文件是一份合同,是赵兴宇与冯明哲就收购原县淀粉厂的三方合同,三方分明是赵兴宇、冯明哲以及一位外地商业集团。

    这份合同却是一份见不得光的合同,因为合同的内容,已经涉及到了严重的洗钱问题,赵兴宇在其中,所扮演的只是一个协助人身份。

    内容就是,赵兴宇以担任县淀粉厂法人的身份,帮助外地商业集团进行资金虚投,在赵兴宇签订合同后,冯明哲免去赵兴宇所欠自己的债务等等。

    其实这份合同,凌正道也是知道的,也曾听赵兴宇说过,不过当时赵兴宇却说合同早就找不到了。

    本来赵兴宇欠了冯明哲很多钱,冯明哲也不便找这位原县委书记的小舅子要,所以就以赵兴宇出面,负责这洗钱的事情。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冯明哲有些小聪明的,他担心洗钱这事会找到自己头上,就拉出了赵兴宇当挡箭牌。

    同时还把经营状况不好的淀粉厂送给赵兴宇,表示自己的诚意,就是有钱大家一起赚。

    这种事对于赵兴宇来说,那是绝对的好事,白捡一个淀粉厂,还不用还冯明哲钱了,说是天上掉馅饼也不为过。

    赵兴宇虽然有些蠢,可是还不至于傻,为此他特意要求签合同,就怕冯明哲日后反悔什么的。

    本来就是上不了台面的事,冯明哲就随便弄了这么一个合同,又是签字又是按手印的。

    赵兴宇签了合同后,把福隆公司搞了两年相安无事,别也没有了什么防备,结果合同也被冯明哲安排人给偷走了。

    可以说整个福隆公司包括出事的二期,在建的三期,一直都是被冯明哲控制的,如杨明辉那些人,都是冯明哲的亲信。

    至于赵兴宇的角色,就是法律上的老板,对福隆公司的事根本毫不了解,说白了就是出事时用的替罪羊。

    大致地将合同看完,凌正道不由地想起了赵兴宇,心里盘算着为赵兴宇免责的可能性。

    虽说凌正道很厌恶赵兴宇的为人,不过他毕竟是赵丽然的弟弟,就是看在赵丽然的面子上,自己也要尽力帮赵兴宇开脱的。

    “这是福隆公司的内部资金账目,问题还是很大的。”沈慕然又将手中的一本厚厚的账目单,递到了凌正道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