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邠、郭威任正副枢密使,苏逢吉、苏禹任宰相,王章任三司使,史弘肇任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兼平章事。

    这些人中除郭威外其馀均为蛮横无知、贪暴残酷之徒,如宰相苏逢吉,早在河东为慕僚时,刘知远命其静狱以祈福,实际上是要他释放囚犯,而他却把全部囚徒统统处死,号曰“净狱”。

    当了宰相以后,仍不改旧习,曾草诏要将为盗者的本家和四邻、保人全族处斩,有人驳斥说:“为盗者族诛,已不合王法,何况邻保,这样做不是太过分了吗?”

    苏逢吉不得已,才勉强删去“全族”二字。

    至于史弘肇更是残暴绝伦,他掌握禁军兵权,警卫都邑,只要稍有违犯法纪,不问罪之轻重,便处以极刑。

    甚至太白星白昼出现,因为有人仰观,就被处以腰斩,有一百姓因酒醉与一军士发生冲突,也被诬以妖言惑众而斩首。

    至于断舌、决口、抽筋、折足等酷刑,几乎每日不断。

    王章任三司使负责理财,惟知暴敛,致使百姓因此而破产者比比皆是。

    旧制,两税征粮时,每一斛加收二升,称之为“鼠雀耗”,而王章命令加收二斗,相当于以往的十倍;旧制,官库出纳钱物,每贯只给八百文,百姓交税也是如此,每百文只交八十文,称之为“短陌钱”,而王章规定官库给钱每百文只给七十七文,但百姓交税每百文仍交八十文。

    后汉还规定私贩盐、矾、酒曲者,不论数量多少,统统处以死罪。

    中央大员如此,上行下效,地方官员更加残暴,青州节度使刘铢执法残酷,行刑时,双杖齐下,谓之“合欢杖”;他还根据犯人年龄的大小决定杖数,而不问罪之轻重,谓之“随年杖”。

    卫州刺史叶仁鲁捕盗时,往往将普通平民当成盗贼杀戮,或挑断脚筋,抛弃山谷,致使这些人“宛转号呼,累日而死”。

    西京留守王守恩为了聚敛钱财,胡乱收税,税目之多,包括上厕所,上街行乞,都要交税,甚至连死人的灵柩,如不交钱,也不准出城埋葬,有时还放纵部下,强抢或偷盗人家钱财。

    因此后汉的统治是五代十国中最残暴的,百姓极度困苦,以致卖儿贴妇都不能度日。

    刘知远只当了一年皇帝就病死了,其子刘承祐继位,史称后汉隐帝。

    隐帝年幼,朝政被勋旧大臣杨邠、史弘肇、王章、郭威所把持,武夫掌权歧视文臣,遭致内部矛盾不断。

    这些武夫悍将,个个专横跋扈,议论朝政时,吵吵嚷嚷,大呼小叫,根本不把皇帝放在眼里,使隐帝难于忍受。

    这些人只知舞枪弄刀,却根本不懂安邦定国的道理,有时争吵起来,甚至拔刀动剑,几乎闹出人命。

    各种跋扈行为使汉隐帝实在忍无可忍,于是和亲信商议,伏兵殿门,趁杨邠、史弘肇、王章三人上朝之时,一举将他们杀死,尽灭其族。

    又派人刺杀镇守邺都的郭威,郭威闻讯遂举兵反抗,率领大军杀奔汴梁,击败了后汉禁军。汉隐帝落荒而逃,途中被杀。

    郭威进入汴州后请太后临朝称制,并决定迎立刘知远之侄武宁节度使刘赟为帝。

    就在刘赟动身前往汴梁时郭威指使人假报契丹入寇,自己率大军出京迎敌,行至中途,兵士哗变,将黄袍披在郭威身上,拥立郭威为帝,然后转回汴梁。

    刘赟行至宋州时郭威已抢先一步进入汴梁,逼迫太后下诏封自己为“监国”,总揽朝政大权,并以太后名义下诏废黜了刘赟,降封刘赟为开府议同三司、检校太师上柱国、湘阴公,又遣部将郭崇威到宋州将刘赟囚禁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