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结束了”黑袍人淡淡地道。

    此时的张文轩,全身浴血,背靠着一根柱子坐在地上,他的左眼不见了,只剩一个黑色的空洞,鲜血从中流出,看上去尤为可怖。

    “还不死心么?”

    见张文轩还想挣扎着站起来,黑袍人上前,一脚踢在他的右臂上。

    “咔嚓”

    清脆的骨裂声响起,张文轩牙关紧咬,强忍着没有喊出声来,冷汗混合着鲜血从他的额上滑过,他啐了一口唾沫,用仅剩的一只眼睛死死盯着黑袍人,嘴巴缓慢开合,似乎想要说些什么。

    “哦?你想说什么,如果是求饶的话,晚了。”

    黑袍人凑近他,想听听他在说什么。他并不担心张文轩会使什么手段,因为在他的眼中,张文轩已经是废人一个了。

    “嗯,什么?你大点声”

    黑袍人又靠近了一点。

    “大人,时时代变了”

    “嗯?”

    “砰!!”

    正当黑袍人思索着张文轩这句话的含义时,随着一声震耳欲聋的声音,黑袍人感觉自己胸口一凉,他低下头去,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胸口那个碗口大的洞。

    “你!!!怎么可能”

    砰!

    砰!

    砰!

    砰!

    然而他的话还没说完,又是四声巨响,他最后看见的东西是张文轩手里一个冒着烟的黑洞洞的管子。

    “啪嗒”,看着眼前的一堆碎肉,张文轩扔掉了手里的东西。

    500,史密斯威森公司生产的大口径转轮手枪,使用05英寸马格南子弹,3517焦的子弹动能是“沙漠之鹰”的整整一倍,这把枪是目前世界上威力最大的手枪,没有之一,也正因如此,它的弹夹只能容下五发子弹。

    正常人在胸口中了那一枪后就绝对不可能活得下来,但是张文轩为了防止意外,对着黑袍人整整开了五枪,那堆碎肉,就算是神都救不回来吧!如果真的有神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