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想到昨天刚把话说破,盛朗就跟一头饿了十天半个月的狼似的,扑过来把他给啃了。

    林知夏当时震惊又兴奋,老实说并没有品出什么特别的滋味。

    只除了:原来盛朗的嘴这么软呀……

    而盛朗还真是个接吻狂魔,一有机会就逮着林知夏亲。

    越来越细致,越来越温柔,在无人指导的情况下,技巧突飞猛进,一日千里。

    林知夏都不知道该怎么描述这感觉,反正盛朗一亲过来,他的脑子就立刻当机,生物电流滋滋乱窜,整个人就像一个漏了电的机器。

    “睾酮,性激素,多巴胺,血清胺……”

    “什么?”盛朗撑起身。

    林知夏迷迷糊糊地说:“我们俩现在大脑正在分泌的物质……”

    盛朗听不懂这些名词,他低声笑着,说:“我大脑里现在只有一种物质,就叫‘喜欢你’。”

    在林知夏的回忆里,他和盛朗刚好上的那几天,整个人都过得云里雾里的。

    大抵刚陷入热恋的人都这样,都被冲上头的多巴胺和浑身乱窜的生物电流给弄晕乎了,大脑半瘫痪,一切都跟着本能在走。

    他们也没做什么特别的事。除多了情话和亲吻拥抱外,似乎和过去没什么不同。

    可恋爱的神奇之处大概就在这里。

    那些以往早就已经习以为常的事,突然焕发出了新的魅力,早已看惯了的景色,渲染上了新的色彩。

    所有的乐趣都翻着倍地增长,所有的平平无奇,都变得生动有趣。

    难怪所有人都想恋爱,因为这种快乐实在太美妙,太可贵。

    林知夏记得,在一起的

    第一天,他和盛朗在小阁楼里腻乎了一整个白天后,终于走下了楼。

    他们两人手牵着手,在紫金色的夕阳中,沿着永安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地走。

    永安的道路在外人看来错综复杂犹如一个大迷宫,对他们俩来说,却是一个充满了奇幻色彩的森林。

    弯曲扭折的道路,重叠堆砌的楼宇,五光十色的灯牌。

    头顶是瑰丽的晚霞,四周是永安的万家灯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