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松开手,缓缓踱步于小亭中,叙述道:“初见商囚的怪病时我总觉得似曾相识,昔年我被涉足于幽魂客栈,有幸得见冥渊侯真容,他就与商囚现在的模样有七八分像!冥渊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在葬魂殿中挑选一具精壮的尸体当做肉身,偶尔还会索我一碗鲜血吃下。我知晓自身为极阴之体,血肉都有养尸炼魂之用。如此变换说来,商囚他一定是染上了某种跟鬼修有关的怪病……若真是如此,那我岂不是救他怪病的最佳良药?”

    十一的想法狄云枫早有念想过,只是这种以人为药的作法根本就不能算是一种办法,这么做注定有人牺牲,于是这世上又会多上一对阴阳两隔的苦命鸳鸯。

    商囚一定知晓自己最好的止痛药就是十一,他若食用十一一滴血便能停止瘙痒疼痛……但缓解痛苦的良药会让人产生依赖,生出一种即使意志再强也无法抵御心瘾,喝下第一滴血便会渴望第二滴,有了第二次便会有第三次,最后吃喝血吃肉酿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所以商囚才将自己锁在钧天楼中独自忍受痛苦。

    好笑的是:

    商囚宁愿剧痛也不忍威胁到十一。

    十一则愿意献身为药拯救爱人。

    这样算不算相濡以沫呢?

    “若我们都没有权利享受完整的生命,那我觉得商囚他比我更有值得拥有,把我的一半给他,让他成为一个担当天下的男子汉大丈夫,我觉得这才好应征了‘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个贤内助’,若是如此,我死而无憾了。”

    十一爱惜地揉捏着自己的皮肉,即使笑着却还是忍不住哭了出来:“若他的皮肉会不断地腐烂,不如就用我的皮肉为他填补,都说女人如衣服,这样……这样不论他以后有多少女人还是穿着我……”

    这个女人已泣不成声。

    狄云枫想说些什么,更想做些什么,但他已再也没有什么两其美的办法,他背过身去重叹一口气,问:“你决定了?”

    “嗯!”

    ……

    ……

    半个月后,满城积雪开始融化,几日暖阳高照,气温却未回升半点儿,化雪所产生的寒冷还得持续一段时间。

    雪客栈的生意如日中天,后院儿的工程在专业工匠手头开工,过不久飞雪客栈又会多竖几栋高楼。

    半月以来有不少世家门派来调查始终的门客,心平气和自然好过,寻事滋事的青衣楼也都在暗中处理了。

    官府的杨捕头在飞雪客栈开张大吉之日受震惊不少,或许是回去与洲令禀明过狄云枫的尊贵身份,孙洲令亲自登门拜访,还顺带将他小舅子,也就是那百万钱庄的王老板,亏欠的一万九千里带来如数归还,王老板还倒赔了一万两高额的利息。

    飞雪客栈明面儿上有官府看着,暗地里有飞雪楼盯着,那么狄云枫大可放心的离开了。

    “我走了。”

    狄云枫拴上蝴蝶刀,身骑白马,打了一葫芦青柠酿的美酒,在一众姑娘们的泪眼与不舍下缓缓走向远方。

    他并未急着离开凉城,他还得去木王府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