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那我就是罪人。

    虽然组织本身就不是什么正义组织,孕育着恶意,我不过就是外在的,让世人知晓的,恶意的载体。

    像这具躯壳,就是我灵魂的载体。

    我是开创者,是先驱。

    我将以身殉道,从此世人皆知,我来过。

    我在剑桥和东大化名长川绪枫,外貌嘛,自然也是易容的,不然我怎么敢和MI6玩?

    毕竟我说过,我怕死,很怕。

    但我在科研时,还是习惯别人叫我奥基斯特,亲密一点叫艾迪也行,因为我习惯了,在M国时,大家都这么叫。

    我养母除外。

    她总叫我宝贝儿。

    说远了。

    或者很多年后,教科书里会有这么一段:“艾迪·奥基斯特(或者是长川绪枫),第一代人工智能的制造者,被称为‘人工智能之父’。”

    也或者在各国公安或情报机构的档案室里面,也有这么一段记录:“尊尼获加,二十世纪末二十一世纪初,世界上最大跨过犯罪集团著名研究人员,据不完全统计,他曾经残忍杀害了上千无辜的人。”

    我是狂热的信徒,对组织,对科研。

    我别无选择,又站在无数分岔口处,却最终选择了走上这一条路。

    我籍籍无名,却又被很多人忌惮。

    这令我愉悦,令我快乐,更令我疯狂。

    我早知道我不是正常人。

    世人忙忙碌碌,奔波在谋生的路上,埋首在浩瀚的书海里,没人知道身边的人在想什么,更不知道身边的究竟是人,还是披着人皮的疯子。

    就像东大的教授导师,我的师兄师姐,他们埋在那块无法解析的肉质上。

    他们不知道,我把他们的信仰看成和海底捞火锅店里大受欢迎的白花花的食物一样,除了大小以外,没什么差别。

    一颗小小的子弹,就能摧毁他们心上的神龛。

    我想我是真的疯了,前面三十五年,不过是一场大梦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