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的东西,从来没有放弃过。”

    “这不是最难能可贵的一点吗?”

    一直喜欢的东西?

    晚上睡觉,姜余还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着这件事。

    张怡月躺在旁边玩手机,终于忍不住了。“你干嘛呢?像煎饼一样翻来覆去的。”

    “我睡不着。”姜余抓着自己被子爬起来。

    “这才几点啊,你睡不着不是很正常嘛?”张怡月正在冲浪追星,用其他的快乐来缓解刚刚的难过。

    “你表演系的为什么毕业后不当演员呀。”

    “这问题你问过我八百次了。”

    “我这不是失忆了吗,我再问问不行呀!”

    “最开始想当演员,是因为追星。”

    喜欢让一个人变得强大,再加上张怡月外形条件不错,家境也行,当时父母想着她成绩一般,走艺术上个大学不错。

    但是张怡月那可是认真的,卯足力学,硬是将文化成绩拉上来,表演分也还行,最后上了个不错的学校。

    “那你是不喜欢他了吗?”姜余问。

    张怡月想也没想说:“当然不是啊,也不能说不喜欢,有时候想起来还是会觉得很有力量啊。”

    直到如今也很感谢他,说是一束光也不为过,让她一下子找到了目标。

    无论是什么,有了目标才有前进方向。

    因为喜欢,所以努力。去靠近,去触碰,向着光而去。

    “你不是说你学传媒,就是因为以前想给喜欢的角色剪辑视频嘛。又喜欢又能找钱,你就来了。”

    “后来你在网上翻唱,pv不就是你自己整的。说起来我当时还以为,你就要以此为职业了。”

    唱歌吗?

    姜余倒是从来没想过以此谋生,不过确实很喜欢,当时对于国内而言,还算是小众文化圈子。

    乍一看到自己当初那个随手取的唱见名字,在这些年积累下不少粉丝,那些私信里对她表示的喜爱,向她倾述的陌生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