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帕子一看,两只银镯子静静的被包裹着,因为年代久远了,银镯子没人佩戴,有点发暗,镯子是最普通的龙凤镯,放在手里沉甸甸的,足有二两重。

    张婆子一边将镯子收到怀里,一边骂道:“不要脸的贱人,这么贵重的东西,居然也敢昧下!胆子偷天卖啊!老娘等着嫁人了,倒要去的新婆家宣扬宣扬,这么手脚不干净的媳妇,我看谁敢要!不是喜欢嫁人么?老娘到时候成,嫁人一次,老娘就去婆家闹一次,保管这辈子想嫁几个男人嫁几个男人!”

    林氏又羞又怕,已经跟王家彻底撕破脸了,她也顾不得别的,先拿到休书要紧。

    只要休书到手,她回林家,找个远远的人家嫁了,想来就没事了。

    因此也不管张婆子骂什么,只看着王永富:“我已经把镯子交出来了,休书呢?”

    王永富冷冷的看着林氏,眼神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柔软,带上了嫌弃和厌恶,还有深深的失望。

    听到林氏催促,王永富看看手里的休书,伸手放到嘴里,使劲一咬,手指头涌出血来,他看也不看的在休书上按下了指引,往林氏脸上一丢:“拿去吧!从今以后我恩断义绝,再无瓜葛!过得好,金斗几个不会上门去求,要是过得不好,也别回来!要是有最后一点良心,一点点慈母之心,以后嫁人了就好好过的日子,死都不要回来了!”

    随着甩到林氏脸上的除了休书,就是几滴温热的血珠。

    林氏捡起飘落在地上休书,又擦擦脸上的血迹,咬牙道:“放心,我将来就是讨饭,都不会回七里墩的!”

    说着,起身就要走。

    王家的人,都默默地看着她,没有一个人说话。

    林氏走到院子门口,终于还是没忍住回头,面对的是王家人的冷脸,就连她最疼爱的金罐,看到她回头,也低下头去。

    扬起头,林氏跨出了王家的院子。

    从此她就自由了!王家这个火坑,她终于跳出来了。

    可是,她却没有意料之中的高兴和轻松,反而沉甸甸的,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东西,彻底失去了一般失落。

    来的时候脚步飞快,回去的时候,林氏却觉得这脚有千斤重,走一步都那么的难。

    才走出王家没多远,就有几个妇人围上来:“哎呦,这不是永富家的吗?怎么才回来,这是要去哪里啊?”

    “人家现在可不是王家的媳妇了,人家特意回来是要休书的,要改嫁呢!”

    “可真不要脸,都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要改嫁,上赶着给人当后娘,我呸!”

    “可不是,平日里看这林杏花还算精明,可没想到脑子这么糊涂,好端端的亲娘不做,非要做后娘!后娘是那么好当的?也正是心狠啊,家富废了,可看在三个孩子的份上,也不该闹着合离啊——”

    “人家才不糊涂呢,人家这是看着王家败了,没地了,家里老的老,病的病,以后的日子跟无底洞一样,她是不想在王家熬苦日子呢!我呸,当初也不看看林家是个什么人家,能嫁给王永富真是祖上烧高香了,过了这么些年的好日子,如今王家一遭难,跑得比谁都快,狼心狗肺的贱人!”说这话的,是王家的族亲。

    周围的人立刻附和起来,看林氏的眼神都充满了鄙夷。

    林氏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做烧,恨不得找条地缝给钻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