嘀——嘀——

    一阵警笛声由远及近,警车队也在这时赶到了。

    十几束耀眼的车灯光,聚焦到令北身上,强烈的光照得他闭上了双眼。

    警车上喇叭声响起:“你已经被警方包围了,快放弃无谓的抵抗!”

    “不要开枪!我是路过的无辜市民,已经见义勇为帮你们把罪犯抓住了。”

    令北一手挡着双眼,一手指着地上被制服的歹徒,大声对警方喊到。

    一队全副武装的警员跑过来,分成两拨,一拨警惕地望着令北,另外一拨去查看躺在地上的歹徒。

    “金队长!金队长受伤了!把他抓起来!”

    歹徒附近的警员大喊到,令北周围的几名警员,立刻齐刷刷把枪口对准了他。

    嗯?

    令北一时间愣了,什么金队长?他不是意图猥亵女人的流氓吗?

    两名警员已经把“歹徒”从地上扶起,架着胳膊往警车方向走去。

    虚弱的“歹徒”,路过令北身边时,想抬手臂抬不起来,只得有气无力地说:“他把罪犯放走了,把他带回去。”

    “等等,想必是有什么误会……”

    令北刚想要解释,周围几名警员不由分说,就要给他戴手铐。

    这算哪门子事?见义勇为成袭警了?

    令北觉得自己比窦娥都冤。

    “慢,的确是误会,他是自己人。”

    一道瘦高的人影,从车灯前走过来。

    由于那人背着光,令北看不清他长相,却听到声音有些熟悉。

    人影走近了,令北一看喜出望外,居然是芥川弥之,不得不说很巧了。

    芥川瘦高的身上,依然穿着白大褂,惨白的脸上挂着一对黑眼圈。

    “你早就看到是我,诚心想见我出丑,是吧。”